为了加强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管理,提高仪器设备的运行效率,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,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:
一、落实仪器设备的专职管理人员,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及维护维修等工作。
二、管理人员编写简单明了的仪器操作说明,并将其挂在醒目的地方,以利操作者使用。
三、仪器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使用登记制度,登记时应记录仪器运行状况、开机时间。大型仪器设备实行专人管理专人操作,使用者采取先预约登记,然后使用的原则。
四、任何使用者必须在掌握仪器设备的性能与操作程序后方可上机操作。使用者在开机前首先检查仪器清洁卫生,是否正常,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管理人员,并找上一次使用者问明情况,知情不报者追查当次使用者责任。
五、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仪器损坏或发生事故的,视情节轻重,对责任者处以批评教育、书面检查、罚款等处分。
六、建立仪器设备档案。凡随机带来的图纸、说明书、技术规程、维修手册、合格证、装箱单、标书、合同、零部件等,必须统一登记,分机立出档案,集中存放实验室。工作确有需要的,可按规定借阅或复印。
七、应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技术要求,做好仪器设备的防水、防潮、防尘、防光、防热、防冻、防震、防腐蚀、防锈、防磁等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和以放火、防盗、防人为事故为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。
八、管理人员建立事故、保养、检修记录等,对发生的事故必须详细记录事故原因、过程、事故人及处理意见等,并及时归档。
九、仪器设备的外借、调换、拆卸及改装,必须办理有关手续,经实验室领导同意,报院部批准。否则由此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的,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。
十、维护公共卫生、保持清洁,保证仪器的正常运转。
十一、办法中未详尽之处,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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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
2013年4月